时间:2023-04-16 12:55:08 点击次数:22
近日
多所高校和中学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
快来看看有你心仪的吗
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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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一、招聘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共12人,其中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9人、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履行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强。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资格要求
1.专职辅导员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23年毕业且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应具有陕西师范大学主干学科专业背景,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应具有英语语言文学或俄语语言文学专业背景。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资格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应为心理学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心理教育教学、心理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能力。
应聘上述岗位人员本科专业分类、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31日,公布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1日,应聘人员通过“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包括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学校管理职员招聘、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工作同期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4719.htm
(三)资格审核。学校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综合招聘条件、岗位需求、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初步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四)初步面试。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结合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按照不超过各岗位招聘人数1:30的比例推荐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3天(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五)考核和思想政治审查。学校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含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并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参加笔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为准。
(六)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在思想政治审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等,择优研究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如无合适人选,不设递补人选或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七)体检。学校通知拟聘和递补人选到学校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八)公示。学校在校园网主页上对拟聘和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不符合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条件经查属实,则取消其拟聘或递补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确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对聘用人选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二)学校专职辅导员聘用人选确定后,原则上须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8年。学校按照“三单列”原则,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和职称“三线晋升”通道,加快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确保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人员、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60
管理职员
一、招聘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管理职员共18人,不区分具体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用人需求在应聘报名系统填报意向单位,具体用人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备履行管理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强。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资格要求
1.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23年毕业且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应具有陕西师范大学主干学科专业背景。应聘人员本科专业分类、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31日,公布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1日,应聘人员通过“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包括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管理职员招聘工作同期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4719.htm
(三)资格审核。学校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综合招聘条件、岗位需求、管理职员队伍建设要求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初步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四)初步面试。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结合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管理职员队伍建设实际,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0的比例推荐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3天(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五)考核和思想政治审查。学校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含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笔试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并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参加笔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为准。
(六)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在思想政治审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等,在征求相关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择优研究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如无合适人选,不设递补人选或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七)体检。学校通知拟聘和递补人选到学校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八)公示。学校在校园网主页上对拟聘和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不符合学校管理职员招聘条件经查属实,则取消其拟聘或递补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确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对聘用人选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完成后,由学校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具体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人员、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空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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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下一阶段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应聘方式如下: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体育、音乐(舞蹈)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法、历史、地理、体育
小学: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
招聘要求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特级、正高级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所聘岗位专业资质、工作技能和学校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投递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西安交大附中统一招聘平台,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
▲西安交大附中2023年应聘登记表
学校地址及交通指引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俊采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295802 / 029-33255656
邮 箱:xajdfz_hr@163.com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西安翻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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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专业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好的科研潜力,能胜任本学科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优势学科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招聘学科(专业)及学历要求
薪资待遇
1.薪酬
硕士研究生人才:按照校内薪资结构执行。
博士研究生人才:综合年薪15-35万/年。其中,包括安家费5-10万、住房补贴2-4万、学历补贴3-6万、科研启动费15-25万。
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
2.福利
五险一金+完善的职业晋升通道+无忧读博计划+带薪学习交流+提供住宿+工作餐+教师节、春节等节日福利+全薪寒暑假+辐射西安市区免费班车+子女入托+定期免费体检+风景如画的校园环境。
3.其他
经考核后录用的博士人才,如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可为其安排工作。
应聘流程
1.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于3月27日-4月10日期间,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指定网站:http://59.75.8.244:82/,需通过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在线注册,完成个人简历的填写及投递。
2.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再由人力资源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学校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面试、试讲具体内容,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试讲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来校参加面试、试讲。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试讲者,视为自动放弃。
4.录用
面试、试讲通过者予以录用,一周内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被录用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及学位证,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联 系 人:张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9-8589256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正街西安翻译学院人力资源处
陕西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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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陕中大人办〔2019〕1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教师:博士研究生50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8人。(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专职教师招聘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所学专业相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zp.sntcm.edu.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将简历和相关材料发送至用人部门招聘邮箱。
(三)资格审查
学校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材料: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岗位要求所必备的资格证书、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审查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信网开具的学历学位信息证明或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不予聘用。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由学术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和科研成绩介绍等方式)、职业能力测评(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和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采取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评等方式)等内容组成,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对于不设笔试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设笔试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及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岗位的,学校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同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24日
专职辅导员
陕西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辅导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人;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优秀,曾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zp.sntcm.edu.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于4月25日前将简历发送至xzyxgb@sntcm.edu.cn邮箱;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于4月下旬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材料: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岗位要求所必备的资格证书、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审查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信网开具的学历学位信息证明或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辅导员聘用需经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等相关程序,学校计划于5月上旬组织笔试及面试。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不予聘用。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岗位技能、教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及资格条件复审。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及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岗位的,学校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同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入职辅导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按《陕西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3〕4号)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有关事项
1.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
2.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其它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有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
3.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录用人员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程序。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合同。
4.联系人(人事处):刘老师,电话:029-38185308。
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24日
转自:西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