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 07:52:22 点击次数: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80003)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1、本集合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变更为公募基金的;”
截至2023年4月13日日终,本集合计划的剩余期限不足15日且未变更为公募基金。
若截至2023年4月26日日终,本集合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变更为公募基金的,则触发上述《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资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本集合计划合同终止情形,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自2023年4月27日起,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预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