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12:02:02 点击次数:9
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王姜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3月14日晚,一条飙车视频在网络传来,视频来自驾驶座的第一视角,展现了黄色跑车不断提速,电子仪表盘转速不断攀升,隧道内轰鸣声也越来越大的画面。该视频经发布后迅速被1000余名网友点赞,评论也快速增长,被南京交警及时发现并关注。数日后,得知自己的行为被警方知晓,该视频的拍摄者刘某(化姓)主动来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机动大队投案自首。
4月11日傍晚,刘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送拘。刘某承认,自己上传视频后也曾有过侥幸心理,打算找借口把警方“糊弄过去”,但很快就发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超出了想象。“我一共租了这车10天,花了几万元,那天正好快到期了,想听个响儿。”3月12日晚,刘某驾车经过江心洲夹江隧道时,见车辆较少,便深踩油门制造轰鸣声,且将手机固定在胸前拍摄车辆加速画面。2天后,他将该违法过程上传网络,没想到引来的不仅是网友点赞,还有南京交警的注意。刘某对于自己哗众取宠导致行拘的行为十分后悔。
据调查,刘某租赁豪车一方面是用来体验驾驶豪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己拍摄相关视频和图片,获取网络上的关注。交警告诫他,车友的正常拍摄和交流都没问题,但是故意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并上传至公共网络平台,造成不良影响属于严重违法。因在隧道内故意急加速制造轰鸣声,并将违法行为拍摄视频上传至公共网络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因寻衅滋事被南京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
刘某直呼自己为了一时的虚荣心和“一时上头”而失去人身自由,太不值得。交警提醒:守法依规驾驶、文明安全出行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基本义务,故意炫耀、传播交通违法或其他的危险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将面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