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08:56:37 点击次数:25
我们都知道每个公司都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相当大的,他对内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外则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企业的一切民事活动,而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做出的一切行为的后果也是由公司承担。那么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宋成文律师解答:
需要下列条件:
1、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宋成文律师解析:
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
1.债权人是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则公司依据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是恶意的,担保合同无效,按照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无效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是否审查决议)、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是否越权)是否有过错来承担相关责任。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此处的担保合同无效不包括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3.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公司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公司不承担责任。